印度尼西亚检疫局-IQA 发布了关于检疫文件和印章的第 09/2024 号决定(印度尼西亚语第 09/2024 号决定,并附有英文参考翻译)(自 2024 年 10 月 1 日起生效)。
因此,应注意本决定中的一些关键内容,包括关于原产国出口公司预先通知和违规通知的新规定,适用于产品:动物和动物产品等 鱼和鱼产品;植物和植物产品。
出口企业应根据表格(第 09/2024 号决定)进行申报:根据表格 (K.1.2) 的预先通知和根据表格(K-7.4/如果产品需要申报)的不合规通知。
要申报预先申报(所有动物产品和动物产品、鱼和鱼产品、植物和植物产品都必须申报),企业要返回 https://notice.karantinaindonesia.go.id,然后在印度尼西亚检疫局注册一个账户,并根据表格进行申报。
同时,出口产品在出口到印度尼西亚之前需要强制性检疫文件(第 09/2024 号决定附录 II)。
此外,印度尼西亚检疫局为印度尼西亚出口产品签发的检疫文件表格(第 09/2024 号决定中的表格):动物卫生证书 (KH-1)、动物产品卫生证书 (KH-2)、鱼和鱼产品健康证书 (KI-1)、植物检疫证书 (KT-1)、再出口植物检疫证书 (KT-2)、 以及加工产品/非管制物品出口证明书 (KT-4)。
印度尼西亚越南贸易办事处建议,向印度尼西亚出口相关越南产品的企业需要仔细阅读并遵循第 09/2024 号决定中的指示,以避免因不遵守该国的新检疫规定而在印度尼西亚港口出现瓶颈。